为进一步落实尊重与发展学生个性的办学理念,培养拔尖创新后备人才,我校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南京市普通高中科技和学科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23年将面向南京市原市区和江宁区招收学科、科技特长生。
一、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三、报名办法
(2)报名办法:考生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进行报名。学科特长生和科技特长生二者不得兼报,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
(3)考生报名后,学校根据报名条件,按照学科招生计划的7倍审核确定进入加试的学生名单。
(2)地点:学校招生办(校园东南角学术交流中心)。
(3)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自荐材料(含《成长的足迹》)、《南京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能反映考生本人具有学科特长与潜能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学校招生办审验后交还考生)、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含报名表上的1张)。
(4)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领取加试通知书。
四、加试办法
1.加试时间:5月21日14:00-16:00。
2.加试内容:考查中考范围内相关学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学科素养和创新能力,满分200分(折算100分)。
3.考生届时凭加试通知书到我校参加加试。
4.学校根据考生加试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加试合格标准。
五、录取办法
1. 5月25日前,学校公布专业加试成绩,并和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及监护人签订《科技、学科特长生录取协议书》,按招生计划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所有加试合格的考生须在5月25日17:00前和学校签订相关协议,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2. 5月25日至31日,学校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和成绩。
3. 中考成绩达到总分80%的预录取考生,由学校到市招考院正式办理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当年中考录取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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