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扬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学校高品质发展需要,现面向扬州大市应届初三学生招收学科特长生。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的原则,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扬州市2023年应届初三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5个学科共0-15名。
三、报名条件
综合素质优秀、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志向远大、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
1.在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方面有浓厚学科兴趣和禀赋。
2.初中阶段,在以下由省教育厅公布的“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1)江苏省“中学生与社会”作文大赛(主办:省教育学会中学语文专业委员会),
(2)江苏省中小学诗歌竞赛(主办:省教育学会校园文化专业委员会),
(3)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主办:中国数学会),
(4)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主办:中国物理学会),
(5)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主办:中国化学会),
(6)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主办: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
四、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考生家长5月22日–5月25日下午5:00前到扬州中学南门招生办公室(淮海路18号)填写《2023年扬州中学特长生自主招生报名表》,提交学科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特长测试办法
1.材料初评: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参加特长测试、综合面试环节的学生名单。
2.特长测试:采用笔试形式。
3.综合面试:了解考生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创新潜质等。
(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六、成绩公布
学科特长生自主招生优惠得分有10分、20分、30分三个档次,考生成绩将会在江苏省扬州中学校园网进行公布。
七、录取办法
以扬州市教育局公示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4-87342142,联系地址:扬州市淮海路18号 江苏省扬州中学。
本简章解释权归扬州中学校长室。
江苏省扬州中学
20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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