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初中阶段学业成绩拔尖、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出色的学术潜质、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特别是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等方面有学科特长突出表现,具有远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的应届初三毕业生。
2.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自主招生批次,中考成绩公布后,招生学校将考生中考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按照中考成绩占6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合成总分相同,先按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再按中考“同分比较”原则排序录取优先者。拟录取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该校划定的一类自主招生中考成绩控制线。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一类自主招生管理平台”(http://www.szzk.edu.cn/zzzs),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传送自荐材料(电子),报名我校一类自主招生(每个考生只可在平台上填报一所学校)。
2.学校筛选:6月15日-20日
我校通过平台查看报名考生的资料,按一类自主招生计划3-5倍人数筛选入围考生。
3.考核名单公示:6月21日-6月25日
学校和深圳招考网公示名单。考生可登录自主招生一类管理平台查询是否获得综合能力考核资格。
4.学校考核:7月1日
我校组织一类自主招生综合能力考核。
5.考核结果公示:7月3日-7日
我校在校园官方网站(https://sztuhs.sztu.edu.cn/)及微信公众号(sztuhs)公示一类自主招生综合能力考核结果。
6.拟录取名单公示:中考成绩复核结束后5天
我校在校园官方网站(https://sztuhs.sztu.edu.cn/)公示一类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
https://sztuhs.sztu.edu.cn/
2.微信公众号
sztuhs
3.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66886522
4.学校违纪投诉电话
66886522、66885996
5.学校违纪投诉邮箱
sjdxfz@139.com
6.深圳市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
88125677(综合) 邮箱:tcs@sz.edu.cn
2.考生在选拔过程中不得提及自己姓名,违者按作弊取消考试资格。自主招生选拔过程将全程录像,将严格计时,超时叫停。
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深圳技术大学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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