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中学2023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由佛山市教育局和南海区教育局全程指导,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计划

招收符合2023年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100 名 。

三、报名条件

身心健康、人格健全、诚实守信,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和超越同龄人的学习潜力,具有创新潜质,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以及在外地就读返回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

四、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安排在2023年5月15日至18日,资格审核时间是5月15日至19日。有报名意向的学生必须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http://zsks.edu.foshan.gov.cn),选择“石门中学”后在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二)报名需填写的信息

1.进入系统,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原填写的中考报名信息无需更改);

2.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确认”后不得取消或更改所选报学校,逾时未提交“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五、选拔程序

(一)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学生或家长可在报名一天后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查看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综合评价所需的准入证将在中考结束后进入石门中学官网(www.shimen.org)开放打印。

(二)综合评价

1.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评价。

2.综合评价过程启用视频监控录像。

3.综合评价着重评价初中阶段学科素养,包括语文和英语语言能力,数学思维,物理化学科学素养。

综合评价安排:

石门中学2023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4.综合评价时间:中考结束后(待佛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北环路18号

(三)志愿填报和录取

1.考生必须按全市统一安排时间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参加我市中考,自主招生学校志愿单列安排在提前批第一层,考生只能填报我校志愿,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层次)志愿录取;未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继续按志愿表投档,不影响后续批次录取。

2.综合评价结果查询。

学生参加综合评价3-4天后登陆石门中学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的综合评价结果,如对结果有疑问可申请复核。经核验无误后,学校将全体考生评价结果报市招生办。

3.确认录取。

市招生办参照考生中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综合表现评定档案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投档录取。

(1)录取学生综合表现评定须达到B等级(含B等级)以上。

(2)根据有效填报(指已完成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和确认,且填报该我校志愿,并参加我校综合评价考核)我校自主招生志愿考生中考文化科成绩(不含加分)平均分下调60分,划定我校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

(3)符合控制线上考生按学校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录取,若我校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综合评价结果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优先者录取;未能达到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4)未完成自主招生计划自动收回,转为我校普通生计划或体艺类计划在后续批次招生录取。

(5)录取结果由我校予以公布。

一旦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无法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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