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中学(集团)高中部2023年一类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符合本市中考划线录取资格,且具有拔尖创新潜质或学科专长的本市应届初三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6月10日-14日)登录“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一类自主招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自主招生平台”,网址:https://www.szzk.edu.cn/zzzs)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三、招生计划

面向本市初三应届毕业生(包括A、C、D类)自主招生一类学生30人,D类考生不超过8人。

四、招生流程

1、综合能力考核资格审核

6月15日-20日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资格审核工作。学校通过一类自主招生平台查看报名考生的资料,按不低于一类自主招生计划3倍且不超过5倍的人数筛选入围考生。如果报名人数低于招生学校计划招生人数的3倍,则同比例缩减招生计划。

2、综合能力考核名单公布

6月21日后,考生可登录自主招生平台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各招生学校入围考生名单需在市招考网和学校网站公示5天。

3、综合能力考核

2023年7月1日(周六)组织开展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主要以面试、面谈等方式为主。面试考核规范工作程序,采取评委、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保留原始材料,公布考核结果,确保考核过程客观、公平、公正。

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将摄像资料留存1年备查。

7月3日在学校网站公示通过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期5天。参加考核的考生可在名单公布后登陆一类自主招生平台查询个人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4、拟录取名单确认及公示

中考成绩公布后,学校将考生中考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按照中考成绩占6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合成总分相同,先按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再按中考“同分比较”原则排序录取优先者。拟录取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划定的一类自主招生中考成绩控制线。

学校对拟录名单进行集体研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留存备查。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深圳招考网和学校网站公示5天,确认无异议后在自主招生平台上录入。

五、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具体要求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一类自主招生管理平台”(简称“自主招生平台”,网址:https://www.szzk.edu.cn/zzzs)按我校要求提供相关电子版证明资料,上传至自主招生平台。

六、综合能力考核的选拔标准

主要侧重于科学精神,运用各学科知识系统分析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侧重人文底蕴、责任担当、实践创新的考查,考查学生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信息搜集处理能力和创新能力。

七、录取办法及中考成绩控制线

拟录取考生中考成绩不低于我校划定的一类自主招生中考成绩控制线(505分)。拟录取D类考生的比例不超过我校D类计划占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的比例即不超过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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