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验中学深圳学校2023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类)简章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培养“厚基础、宽视野、重实践、勇创新”的拔尖创新人才,特制定广东实验中学深圳学校2023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类)简章。

一、组织机构

广东实验中学深圳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总体情况

1

招生类型

广东实验中学深圳学校2023年开展一类自主招生。

2

招生人数

招生人数70人,其中D类不超过18人

3

招生范围

面向全市招收ACD类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须符合深圳市中考划线录取资格,且具有拔尖创新潜质或学科专长的本市应届初三毕业生

(二)认同广东实验中学深圳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在初中阶段综合素质优秀,具有远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学生。

(三)以下条件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1.理科特长突出。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天文等方面有良好学科基础,有浓厚的学习兴趣。

2.文科特长突出。在语文、英语、历史学科方面有特长,具有深厚人文素养,在人文学科领域有突出表现和收获,且有成果呈现。

3.科技创新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对科技创新、人工智能有浓厚的兴趣,在信息学、创新发明、机器人等方面有突出特长,且有成果呈现。

四、报名材料要求

考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发展水平证明材料。

五、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

6月10日—14日,考生统一使用深圳市普高一类自主招生管理平台https://www.szzk.edu.cn/zzzs)报名,每个考生只可在平台上填报一所学校。

(二)学校审核

6月15日—20日,综合能力考核资格审核。我校依照学校选拔标准和申报学生的综合材料,按照招生计划的3-5倍确定入围考生

(三)考核名单公示

6月21日,在深圳招考网学校公众号公示5天考核入围名单,考生可登录自主招生一类管理平台查询是否获得综合能力考核资格。

(四)学校考核

7月1日(星期六),学校组织开展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地点:龙岗区坂田街道象塘路63号广东实验中学深圳学校。

(五)考核结果公示与录取

7月3—7日,综合能力考核结果公示

7月下旬中考成绩公布后,学校将考生中考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后,按照相应权重比例(中考成绩占60%,综合能力测试占40%)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中考成绩控制线。

我校2023年一类自主招生中考成绩控制线设为505分

如合成总分相同,先按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再按中考“同分比较”原则排序录取优先者。预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取名单。

六、监督机制

为保障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我校将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对一类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学校将在整个招生期间,对社会公布以下监督投诉渠道。

咨询电话:89950523、89952091

投诉电话:89951281

投诉信箱:ssszxx20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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