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广雅中学(本部校区、花都校区)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范围
2023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为65个,其中招收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计划不超过13个。我校面向全市进行自主招生。

二、特色项目名称和培养简介
特色项目名称:博雅岭南数理强基项目

培养简介:2023年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将进入我校高一博雅岭南班学习,实施博雅岭南数理强基课程。成立由本校名师、高校特聘教授和奥赛金牌教练和优秀校友组成的名师团队,重点开展学科奥赛、强基计划、大学先修和英才计划等课程。培养五育并举,特长突出的拔尖创新人才,在高考、奥赛、强基计划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考取国内外顶尖高校。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加我市中考报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广州市户籍的考生(含政策性照顾学生)或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

(三)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5门录取参考科目成绩等级须达到5C及以上。

(四)综合素质优异、学科特长突出。在数理方向具有特长和潜力。

四、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综合考核专家评委小组,对入围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方式为无领导小组面试和数理思维考核。无领导小组面试的内容侧重人文素养、语言表达、团结协作、综合素质等方面;数理思维考核侧重理性思维、逻辑能力、创新意识、数理潜质等方面。

五、培养机制
(一)以培养五育并举、数理特长突出为课程目标,对接高校强基计划,学科奥赛、强基计划、大学先修和英才计划等课程。夯实学生的学科基础,培养学生的数理思维、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

(二)设立博雅岭南数理强基科研项目,推进科教协同育人,增大研究型学习项目和实践技能训练项目的比例,强化学生科研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组织学生参加五大学科奥赛和各级各类大赛,通过比赛夯实学科基础、提升综合能力。

(三)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成立由本校名师、高校特聘教授、奥赛金牌教练和优秀校友组成的名师团队任教,设立学科导师制和生涯导师,实施全方位的指导和培养。

(四)与国内外顶尖高校签署生源基地和联合培养计划,丰富录取途径,实现精准培养和定向推荐。为学生提供高中高校一体化培养的路径。

六、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3日9:00至5月16日18:00 。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中考服务平台(https://zhongkao.gzzk.cn/),核对个人基本资料后进行报名,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普通高中学校。考生需在中考报名平台下载《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报名表》(简称《报名表》,下同),完成基本信息、个人简介、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情况、推荐材料等佐证材料填报后,按指引将《报名表》和《广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广东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下载)上传至中考服务平台。考生须在5月16日18:00前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逾时未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二)确定综合能力考核名单:5月19日前,我校组织开展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综合能力考核考生名单。
(三)综合能力考核资格名单公示:5月22日至5月26日,在广州招考网、学校网站或公告栏公示我校综合能力考核资格考生名单。
(四)志愿填报:6月1日至6月5日,进入我校综合能力考核名单的考生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在第一批次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五)考核通知:我校将通过官方微信公布参加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及考核的注意事项。
(六)综合能力考核:中考录取计分科目笔试后,我校按全市统一安排组织开展自主招生综合能力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我校将选拔校内教师成立自主招生综合考核评委小组,对入围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七)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公布:考核结束后在学校网站或公告栏公布。
(八)录取:考生自主招生成绩应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由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按照比例合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70%、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30%。投档时,按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自主招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2023年广州市普通高中第一梯度投档控制线

七、宿位安排
学校宿位充足,可满足全体学生住宿需求。

八、咨询及投诉处理机制
(一)我校高度重视对自主招生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公示要求,严肃自主招生工作纪律,主动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咨询及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020-81261261、020-81261280
投诉电话:020-32580116
电子邮箱:gdgyzx@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yzx.edu.cn
微信公众号:广东广雅中学
学校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广雅路1号

九、附则
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上报市教育局按相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本《简章》由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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