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STEM创新实验/机器人 20人
二、报名条件
应届考生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应为合格等第,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应为B级及以上,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科技竞赛中获市级及以上证书且学业优秀。
(2)初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方面有特长,具有优秀的学科素养和发展潜力且学业优秀。
(3)初中阶段对数学、物理、化学或生物学科有浓厚的兴趣且学业优秀。
三、招生办法
(1)考生自主报名,我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参考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竞赛成绩、受表彰情况和学习成绩等),确定符合报考要求后发放加试通知书,参加加试的考生人数不超过140人。
(2)报名时间:5月5日7:00-5月7日17:00。
(3)网上报名:2023年科技特长生专业加试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考生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edu.nanjing.gov.cn/)“招生信息”版块填写《招生报名表》。科技特长生和学科特长生不能兼报,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
(4)报考资格审核:5月13-14日8:30-11:30,13:30-16:00考生或家长携带自荐材料、获奖证书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交还学生或家长本人,复印件学校汇总),到我校招生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5)领取加试通知书:5月17-19日8:30-11:30,13:30-17:00到我校招生中心领取加试通知书。
四、加试办法
(1)加试时间:5月21日下午。
(2)加试内容: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和特色项目所需要的相关知识,自主命题,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等学科)和科学素养。闭卷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考查内容为初中阶段所学知识。
五、录取办法
(1)依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确定预录取名单。
(2)5月25日17:00前,初步确定录取的考生及家长与我校签订《科技特长生录取协议书》。
(3)5月25日至31日期间,在校园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和成绩。
(4)6月1日前,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和市招考院。
(5)对中考成绩达到560分的预录取考生,由学校到市招考院正式办理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则按照当年中考录取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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