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计划于2023年面向原市区初中应届毕业生招收语文学科特长生5人、科技特长生7人。现将招生要求和办法公布如下:
二、报名条件
(1)初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相关学科竞赛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需提供获奖证书)。
(2)初中阶段在相关学科学习中成绩突出,并获得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干等荣誉称号(需提供相关证书)。
(3)初中阶段对相关学科有浓厚兴趣或一定特长,且文化成绩优秀。
(1)初中三年学业成绩优异,特别是理科成绩较好者;
(2)获科技创新、航模、机器人等相关项目竞赛区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3)在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方面有一定特长者。
三、报名办法
考生须携带自荐材料、《南京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交还学生或家长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含报名表上的1张)。
四、加试办法
(1)我校在5月25日(星期四)前公布专业加试成绩,并和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及监护人签订《科技、学科特长生录取协议书》,按招生计划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所有加试合格考生须在5月25日(星期四)17:00前和学校签订相关协议,逾期视为放弃。
5月25日至31日期间,我校在校园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和成绩(网址:http://www.nj27gz.cn/)。
(2)6月5日至9日,市招考院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公示相关学校预录取考生名单。
(3)对中考文化成绩达到总分80%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到市招考院正式办理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则按当年中考录取办法执行。
(4)凡报名我校学科/科技特长生获得加试资格者,中考成绩达我校分数线,录取后一律加10分编班。凡经加试合格获得我校特长生资格者,正常录取后直接编入南大科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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