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中学2024年科技特长生招生简章

依据《扬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学校高品质发展需要,现面向扬州市应届初三学生招收科技创新特长生。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的原则,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扬州市2024年应届初三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0-3人。

三、报名条件

考生应具备第1条必备条件并满足2、3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1.综合素质优秀,学业成绩突出,志向远大,追求卓越;

2.初中阶段获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并参加全国赛。(只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类,获奖证书上只能有唯一作者且需要提供入围国赛佐证材料、论文两份、正规机构查新材料、科协提供的查重证明)。

3. 初中阶段获江苏省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机器人竞赛(含机器人项目、人工智能项目、创客项目)一等奖并参加全国竞赛(需提供参与证书)。

四、报名方法

符合我校申报条件的学生请于5月17日前登录“扬州市直和广陵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报名系统”(http://www.yzzk.org:8082/),填报我校,选择相关专业项目,并上传相关证明图片进行报名。

五、选拔流程

1.资格审核:5月20日前,我校对系统内报名学生的基本信息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5月20日,学生可通过特长生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同时在扬州中学校园网公示。

2.特长测试:采用答辩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包括技能测试、获奖项目自述(制作PPT)、专家问辩,了解考生的科学素养和创新潜质等。

(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按照招生计划、特长测试成绩确定科技创新特长生自主招生资格的名单,分别给予扬州中学统招分数线线下10分、20分、30分三个档次的优惠政策。具体结果将会在扬州市教育局和江苏省扬州中学校园网进行公布。

七、其他

联系电话:0514-87342142,联系地址:扬州市淮海路18号江苏省扬州中学。

本简章解释权归江苏省扬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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