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一中2023年学科特长生招生公告

为配合国家实施“强基计划”,根据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市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和2023年度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各列出50个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全面,有突出的学科特长、创新精神和发展潜质,实践能力强的2023年十堰市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1、学生个人申请。符合学科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于2023年3月20日前向毕业初中学校提交申请表(表样见附件一),同时提供能证明自己有竞争实力和发展潜质的有效材料,并和家长共同签订《考生诚信申报承诺书》(表样见附件二)。

2、初中学校推荐。初中学校根据学生提出的申请和提供的材料,结合学生学业水平状况、综合素质表现等择优推荐。2023年,城区初中学校按不超过本校中考报名人数3%比例确定推荐名额,主城区大型初中学校可适当增加推荐指标;其他县(市、区)每个地区各30个推荐名额(三校各10个)。推荐人员名单需在校内公示,确保公平公正、择优推荐。自2023年起,将根据各初中学校参加测试人数来计算优秀率,作为下一年度确定各初中学校推荐学科特长生指标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地各初中学校拟推荐学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报考高中学校分别汇总并签字盖章(表样见附件三),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并纸质版与学生个人申请表、承诺书纸质件报十堰市一中招生办。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523946058@qq.com

联系电话:

教务处办公电话0719-8117039

教务处詹老师电话13872765914

教务处张老师电话13872763751

联系地址:十堰市一中教务处

3、高中审核确定。十堰市一中对初中学校推荐的对象和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学科特长生招生对象,并在十堰市一中官方网站(http://syyz.shiyan.gov.cn/)进行公示。

 

三、测试时间、科目及命题原则

1.测试相关安排及注意事项由学校另行通知,具体详见各学校官方网站。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门学科。其中语文、英语分值均为120分,数学分值150分,物理100分、化学60分,满分550分。测试科目、分值、时长、时间安排见下表:

十堰市一中2023年学科特长生招生公告
2.学科特长生招生考试命题原则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现行教材,突出选拔性,但不超出课程标准,不出偏题怪题。试题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注重联系社会生活实际,重点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同时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

四、录取及入学待遇

1.十堰市一中自行组织命题、阅卷并确定录取名单。学校根据学科特长生测试成绩,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共录取50名。已被预录取的学生须到预录取学校就读,后续不再参加任何区域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学生按正常程序参加中考录取。

2.学生入学后直接编入十堰市一中2023级“学科特长班”,并且非自愿三年不变。同时享有参加到北京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交流学习的优先权、参加奥赛强基培优课程培训优先权、清北及其他国内名校“强基计划”优先推荐权以及获得各类奖学金优先权等。

 

五、有关说明

1.学科特长生招录工作实行“阳光工程”。招生政策、招生指标、申请条件、录取名单等均通过十堰市一中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 各初中学校不应打乱正常教学秩序,不得单独分班培训,不得随意增减规定课程和课时,必须完成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全部课程。十堰市一中招收学科特长生测试重在考查、发现学生的学习潜力和学科特长,不提倡家长送孩子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备考负担。

3.特别提醒:教育部明文规定“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凡十堰市外的普通高中在十堰市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活动均属违规行为,若2023年十堰市在籍在校的初中毕业生擅自参加十堰市以外普通高中招生登记、报名、考试等活动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录取资格,希望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共同努力,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和教育氛围,为十堰市建设教育强市、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4.十堰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719-8699857

十堰市一中

2023年3月17日

本文转载自十堰一中微信公众号,本文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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