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石家庄市第二十三中学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3〕4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3〕18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德智合一、全员育人”的办学理念,特制定石家庄市第二十三中学2023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招生计划人数:15人。

(二)招生范围: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五区初三应届毕业生。

二、自主招生类型及报名条件

(一)自主招生类型:数理类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1.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2.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品行端正。对国防、科技具有浓厚的兴趣,有此类活动获奖或竞赛获奖证书。3.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三、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6月23日至24日(每天8:00至20:00)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www.sjy.net.cn)点击“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名学生只允许报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

(二)资格审核

石家庄市第二十三中学评审专家组对报名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初审结果于6月26日发布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学生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测试。

(三)选拔办法

入围学生携带《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表》、身份证、中考准考证、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到学校参加自主招生选拔。

1.测试

考试科目:数学、物理

考试时间:6月27日上午9:00—11:00

2.面试

6月27日下午2:30-5:30教师现场提问、答辩及面试

(四)录取

1.根据“测试”和“面试”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拟录取的学生名单将于6月29日上午12:00前在学校公示栏及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

2.7月2日前,石家庄市第二十三中学与拟录取学生及家长签署《石家庄市第二十三中学自主招生志愿书》。

3.中考成绩公布后,对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合格且中考分数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上浮90分以上者,我校予以择优录取,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报到手续。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正式录取学生名单报石家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4.7月3日,正式录取的学生携带有关证件到石家庄市第二十三中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享受统招生待遇。

四、后续培养

石家庄市第二十三中学将在后续培养中,为自主招生入学的学生,配置多样化的教育资源,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及团队协作、组织协调和沟通表达等核心素养,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的高素质人才。具体措施如下:

(一)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实行“两免一助”(免学费、免书费、享受高中助学金资助)。

(二)学校以资助形式奖励部分优秀学生外出到全国国防、军事类名校参观学习、组织暑期科技夏令营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张彦伟校长担任,委员由23中学德育副校长杨清建、教育处主任常晓龙、教务处主任邓佐华、数学和物理教研组长、年级主任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监督检查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监督委员会,由苑海生书记担任,建立并完善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定诚信协议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三)咨询服务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华新路5号

咨询电话:0311—89893302  89929091

投诉电话:0311—89893305

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石家庄市第二十三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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