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初三第一学期期中、期末成绩,初三第二学期大型模拟考试成绩;综合荣誉证书、学业获奖证书、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成绩证书、论文、发明创造获奖证书等能证明自身创新能力、学科特长和综合素质的证明材料。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并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局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专项考核标准、考核方式、考核内容与形式及考试安排:
(1)专项考核标准:主要侧重于科学精神,运用各学科知识系统进行分析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侧重科技创新、实践创新的考查,考查学生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信息搜集处理能力和创新能力。
(2)专项考核方式:人机对话和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
(3)专项考核内容与形式:
①人机对话考核:主要考查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基于初中知识的综合素养、学科特长发展情况、创新思维能力、实验探究能力。
②无领导小组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合作探究等方面素质。
拟录取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我校一类自主招生中考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464分。
1.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成员由校党支部纪检委员和教师代表组成。
2.自主招生考核评审组主要负责考生的筛选与专项考核并提供拟录取名单。
2.学校将在招生期间开通监督投诉电话:0755 – 29890909,15889654538(罗老师);
邮箱:273787358@qq.com。
3.深圳市教育局咨询与投诉电话:88125677
邮箱:tcs@sz.edu.cn。
4.宝安区教育局咨询与投诉电话:29980097;
邮箱:jcjyk3@baoan.gov.cn
初审丨吕树林
终审丨邹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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