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与条件
2. 素质全面,学习能力强,知识扎实,或在科技制作、人文、理工等方面成绩突出、有一定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身体健康者。
3. 认同南科大附中“创办一所学术性研究型世界一流高中”的办学目标,在初中阶段综合素质优秀,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具有出色的学术潜质和思维品质,具有远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
二、招生名额
计划招生80人,其中D类人数不超过20人。(公办普通高中一类自主招生招收D类考生的比例不得超过本校D类计划占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的比例。)
三、报名方式
考生统一在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一类自主招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自主招生平台”,网址:https://www.szzk.edu.cn/zzzs)上报名。
四、报名流程
2023年6月10日10:00至14日18:00,进行自主招生报名工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主招生平台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考生需按要求提供相关电子版证明资料(含一封不多于300字的手写自荐信),上传至自主招生平台。考生或学校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并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如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2. 审核筛选
6月15日—6月20日进行报名资料审核工作,我校将通过自主招生平台查看报名考生的资料,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核,按不低于一类自主招生计划3倍且不超过5倍的人数筛选入围考生。
3. 考生确认
6月21日公布入围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可登录自主招生平台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深圳招考网和南科大附中官网公示5天(6月21日—6月25日)。
五、招生录取
1. 综合能力考核
我校将于2023年7月1日(星期六)组织开展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形式主要以人机对话、面试、面谈等方式为主。
2. 拟录取名单确认及公示
7月3日,在学校官网公示通过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期为7月3日-7月7日。参加考核的考生可在名单公布后登录一类自主招生平台查询个人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3. 正式录取
中考成绩公布后,学校将考生中考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按照中考成绩占60%、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的,先按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再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拟录取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划定的一类自主招生中考成绩控制线:5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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