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健康,志向远大,社会责任感强,素质全面,学习能力强,学科知识扎实;或在科技制作发明、文学创作等方面成绩突出、特长明显,有一定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者。
考生提供的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并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如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局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学校筛选:6月15日-20日。学校通过报名平台查阅报考学生的资料,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资格审核工作,按照不低于自主招生计划3倍且不超过5倍的人数筛选入围考生。
(三)公布入围综合能力考核名单:6月21日。市招办招考网及我校微信公众号公布确认参加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
(四)学校综合能力考核:7月1日。对考生的自主能力、学习能力、创新潜质、人格特质、思维品质等方面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拟录取名单将在深圳招考网和我校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确认无异议后在自主招生平台上录入。
(六)正式录取:一类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自主招生批次进行。市招考办对各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予以录取,被一类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划线录取。
(一)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成员由校党支部纪检委员、中科院深圳理工大学专家代表、教师代表组成。
(二)自主招生考核评审组主要负责考生的筛选与综合能力考核并提供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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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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