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科特长方面,在数学、物理、信息、英语等方面有良好学科基础,并且这些学科表现突出。
(三)科研创作方面,在科技发明、课题研究、创新设计、动手实践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
2.学校筛选:6 月 15 日-6 月 20日,学校通过报名平台查看报考学生的资料,按照不低于自主招生计划 3 倍且不超过 5 倍的人数筛选入围考生。
3.公布面试名单:6 月 21 日,考生可登陆自主招生平台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市招办招考网及学校网站对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4.学校面试:7 月 1 日,对考生的自主能力、学习能力、创新意识、人格特质、思维品质等方面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5.拟录取名单确认及公示:中考成绩公布后,招生学校将考生中考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 按照中考成绩占60%、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总分, 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的,先按学 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再按中考“同分比较”原则排序录取优先者。拟录取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该校划定的一类自主招生中考成绩控制线:510分。拟录取名单将在深圳招考网和学校网站公示 5 天,确认无异议后在自主招生平台上录入。
6.正式录取:一类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自主招生批次进行。市招考办对各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予以录取,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划线录取。
1.自主招生监督小组成员由校党委纪委委员代表、民主理校专家代表、教师代表组成。
2. 自主招生评审小组主要负责考生的筛选与面试并提供拟录取名单。
本文转载自深大附中官微,本文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