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中学自主招生一类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23年自主招生一类招生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深圳市中考划线录取资格,且具有拔尖创新潜质或学科专长的本市ACD类应届初三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360人(其中D类考生不超过35人)。

三、网络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0日10:00至14日18:00

6月15日—20日,学校进行报名材料审核工作;6月21日—6月25日,公布入围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可登录“深圳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平台”查询是否获得综合能力考核资格。

四、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目标远大,立志成为国家科学拔尖人才的2023年本市初三应届毕业生。

2.认同深圳中学“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高中”的办学目标,在初中阶段综合素质优良,学科特长突出,对数理学科有浓厚的学习兴趣。

3.具有创新潜质,具有出色的学术潜质和思维品质,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和超越同龄人的学习潜力。

五、报名平台

深圳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平台

网址:

https://www.szzk.edu.cn/zzzs

六、选拔与录取

1.筛选:

根据录取人数与考生人数 1:5 的规定,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我校选拔标准和申报学生的综合材料确定参加自招考核学生,人数为1800人。

2.评估:

采用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语言运用、阅读理解、文化品格、逻辑推理、科学探究等素养(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时间为2023年7月1日,具体时段以学校后续通知为准,评估地点为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深圳中学)。

3.录取:

中考成绩公布后,学校将考生中考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按照中考成绩占6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合成总分相同,先按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再按中考“同分比较”原则排序录取优先者。拟录取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我校今年划定的一类自主招生中考成绩控制线515分。

4.公示:

我校将于综合能力考核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公示通过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期5天。

中考成绩公布后,学校按照相关要求折算考生综合成绩,并根据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学生及家长可登陆报名平台及学校网站查询有关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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