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一中学2023年“正学班”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材料初审、书面考核等两个环节,择优录取,学校纪检组全程监察,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招生计划
招收符合中山市2023年招生文件规定的我校报考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110名(其中信息学竞赛5人,数理类85人,人文类20人)。

三、报名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和扎实的文化基础,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参加我市2023年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信息学竞赛类:(1)对信息学竞赛有浓厚兴趣,基础扎实,熟练掌握C++语言;(2)参加过CSP-J入门级或CSP-S提高组的比赛,并且表现突出。

2.数理类:(1)学科总成绩在本校初三年级排名前列;(2)有较强的逻辑推理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和应用创新能力;(3)语文、数学和物理三门学科的基础扎实、成绩优秀。

3.人文类:(1)学科总成绩在本校初三年级排名前列;(2)有较高的人文素养;(3)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的基础扎实、成绩优秀。

考生报名采用初中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初中学校校长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考试,原则上每个项目1人,最多不超过3人。考生也可以自荐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从中选择一个类别进行申报。

四、报名方式
1.下载报名表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山市第一中学官网(http://www.zsyz.org/)【网页招生简章见“对外公告”栏目】,下载《中山市第一中学2023年“正学班”自主招生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或扫描/识别以下二维码,获取《报名表》。

中山市第一中学2023年“正学班”自主招生简章

2.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

http://61.142.114.234:8004/ (外网),

http://10.25.1.66:8004/ (内网)。

(1)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

(2)上传以下附件材料(所有扫描文件或电子图片大小不超过2M):

①《中山市第一中学2023年“正学班”自主招生报名表》(没有上传《报名表》的考生作无效报名处理)。

②初中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信息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竞赛的获奖证书(不超过两张)。

③初中阶段荣获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荣誉证书(不超过两张)。

④附件3《中山市第一中学2023年“正学班”自主招生信息采集表》无需打印,填好之后复制到Excel,并以Excel版本形式提交。(扫描/识别以下二维码,获取《信息采集表》)

3.报名时间:

5月30日11:00至6月3日16:00(网上报名)

选 拔 程 序
初 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各类别按照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认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学校考核资格的名单,并于6月15日前在中山招考网和中山一中官网上公布。

志 愿 填 报
6月29日-7月3日,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须登录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学科类自主招生志愿并确认(须与5月底填报的类别一致)方可参加学科类自主招生投档录取。

学 校 考 核
1.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学校学科素养考核为笔试,信息学素养考核为C++机试,具体安排如下:

中山市第一中学2023年“正学班”自主招生简章

3.学校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学校考核成绩=相应类别各学科考核成绩的和×2;

学校考核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学校考核地址:

中山市东区兴文路68号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

学校考核结果公示
我校将依据学校考核成绩,各类按照不超过学科类自主招生计划1:1.8的比例,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入围的考生名单,并于考核结束后3天内在中山招考网和中山一中官网上公布。

(1)若数理类学校考核成绩相同,则按以下比较顺序找出优先者:首先,以自主招生考试数学素养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入围;第二,比较自主招生考试物理素养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入围;第三,比较自主招生考试综合素养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入围。

(2)若人文类学校考核成绩相同,则按以下比较顺序找出优先者:首先,以自主招生考试人文综合素养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入围;第二,比较自主招生考试逻辑素养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入围;第三,比较自主招生考试英语素养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入围。

(3)若信息学竞赛类学校考核成绩相同,则按以下比较顺序找出优先者:首先,以自主招生考试信息学素养考核最后一题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入围;第二,比较自主招生考试信息学素养考核倒数第二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入围;第三,比较自主招生考试信息学素养考核倒数第三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入围。信息学素养考核成绩的公布包括总分和各题得分。

关 于 录 取
 
录 取
1、数理类和人文类录取条件

(1)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A等级。

(2)考生的学校考核成绩须达到考核资格线以上。

(3)数理类执行总分A,考生中考总分A线成绩不得低于总分A对应的A+等级分数线下5分;人文类执行总分B,考生中考总分B线成绩不得低于总分B对应的A+等级分数。

(4)考生对应类别的考查科目等级必须全部达到B等或以上,等级总分至少达到12分。

(5)数理类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学校考核成绩×30%+中考A线总分×70%,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以下比较顺序找出优先者:首先,以中考A线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三,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的顺序比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四,比较考查科目等级总分,等级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6)人文类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学校考核成绩×30%+中考B线总分×70%,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以下比较顺序找出优先者:首先,以中考B线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三,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的顺序比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四,比较考查科目等级总分,等级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72、信息学竞赛录取条件

(1)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A等级。

(2)考生的学校考核成绩须达到考核资格线以上。

(3)中考总分A不得低于总分A对应的A+等级;特别的,初中阶段获CSP-S提高级第二轮一等奖及以上或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信息学联赛NOIP达广东一等奖分数线的考生中考总分A不得低于总分A对应的A+等级分数线下50分。

(4)考生总分A对应类别的考查科目等级必须全部达到B等或以上,等级总分至少达到12分。

(5)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学校考核成绩×30%+中考A线总分×70%,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以下比较顺序找出优先者:首先,以中考A线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三,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的顺序比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四,比较考查科目等级总分,等级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说明:参加自主招生录取考生投档不适用政策照顾优先原则。考生须符合录取条件方可录取。学科类自主招生投档后未完成的计划直接转到我校相应类别计划(A类计划或B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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