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兰州市第一中学科技特长生招生简章

根据兰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深化高中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增强我校办学特色,促进学校素质教育全面开展,积极探索以兰州市统一考试录取为主,多元化考核评价、多渠道选拔的模式,录取一部分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特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为普通班计划的5%。
二、招生录取条件
我校实行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报考我校的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达到1A4B及以上等级;
3.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在我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30分之内;
4.初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综合素质全面,参加教育部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含)或市级一等奖(含)以上,且在VEX机器人、创客、航模、无人机方面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经我校综合测评合格的学生(凭获奖文件、获奖证书原件,由我校考察评定)。
三、招生录取办法
学校于中考结束后根据我校自主招生录取条件进行对报名学生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并进行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综合测评及面试,凡测试及面试合格的学生,根据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果录取不满,剩余名额转为统招计划。
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学生在确认报名资格时须签订协议书,无论最终是否是自主招生录取,入校后都要按照规定参加学校机器人等相应代表队的训练和比赛。若违反协议,将按协议及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生工作监督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2.接受市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招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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