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音乐类:二胡、扬琴、古筝、琵琶、单簧管、双簧管、萨克管、小号、圆号、长笛、钢琴、声乐
3.科技创新类:机器人、航模(遥控类)
航模、机器人获得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含)以上获得或有个人发明专利者。
(二)体育、音乐特长生具备下列条件一项者:
1.在省、市级体育、音乐比赛中名列个人前五名或集体前三名;
2.获音乐类专业等级测试8级(含8级)以上的学生;
(三)报考我校科技创新、体育、艺术类的特长生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1A4B及以上。
2.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须同时填报我校。
2.携带学生证或学籍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考生相关信息进行初审。
3.通过信息初审并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领取《兰州外国语高级中学自主招生测试准考证》。
4.逾期不到我校进行资格确认的考生,一律视为放弃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2.测试地点:兰州外国语高级中学各测试点
3.经资格审核,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持准考证于7月1日上午7:50到学校进行测试,开考后15分钟,考生不得入场。
1.必测项目(占40%):身体素质:100米、400米、立定跳远、掷实心球等四项
2.专项测试(占60%):(1)足球:颠球、绕杆射门、定位球踢准;
(2)田径:200m、800m、铅球、投掷、跳跃;(3)网球:上手发球、底线正反手、截击。(4)冰壶:心理稳定性测试、定点投壶、打甩等基本技术测试。
(5)柔道:肢体力量测试、专项技术测试。
(二)音乐类(自备乐器):
1.试唱、试奏(现场抽签试奏曲目)、乐理各占10%,共计30%;
2.器乐:演奏曲目(自定)占总成绩70%,
(三)科技创新类:
1.机器人:
(1)笔试(60%):综合测试,编程语言、思维能力,计算能力、专业知识。
(2)操作(40%):动手操作完成规定任务,测试实际操作能力和设计的能力。
2.航模(遥控类):
(1)测试简单的飞机知识;
(2)实际操作能力,航模的制作和发射;
2.音乐类考生按照我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在我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线下降60分以内从高到低予以录取。
3.科技创新类考生按照我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在我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60分以内从高到低予以录取。
本文转载自兰州外国语高级中学官微,本文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