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教育局及学校有关部门全程参与特长生的专项选拔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对招生过程中的各类投诉进行调查,对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实施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我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特长生入围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其预录取资格。
1.热爱天文观测、研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的宁波中心城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2.符合宁波市普通高中报名条件,初中阶段具有与所报特长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发展潜质的初三应届毕业生。
3.初中三年中获得过全国中学生天文知识竞赛决赛资格及以上荣誉的;或获浙江省中学生天文知识竞赛初中组二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宁波市中学生天文和地球科学知识竞赛初中组二等奖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报考我校的信息工程特长生:
1.热爱科学研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的宁波中心城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2.符合宁波市普通高中报名条件,初中阶段具有与所报特长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发展潜质的初三应届毕业生。
3.初中三年中获得过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浙江赛区(NOIP/CSP-S第二轮/CSP-J第二轮)三等奖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初中三年中获得CSP-S第二轮一等奖以上成绩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测试环节可免机试,直接进入面试;或初中三年中获得宁波市区级中小学计算机能力展示(限制C++语言)一等奖(或优秀)以上成绩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初中三年中获得GESP编程能力等级认证八级成绩(C++编程)≥80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为60分(含60分)。当录取中出现同分现象时,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按高中段招生同分录取规则执行。
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为65分(含65分)。当录取中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现象时,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按高中段招生同分录取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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