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创类
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科学素养大赛、信息素养大赛市一等奖的考生;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为有效,其中第3条非团队项目两人及以上的获奖,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2.材料核验:报名成功的考生,于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将相关专业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送到浙师大附中(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丹光西路518号)课程管理中心办公室进行现场核验,逾期视自动放弃。“招生平台”于5月24日公布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名单。材料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术科测试与招生录取环节。
科创类特长生术科成绩由科创(或信息学)笔试和科创(或信息学)面试两部分组成,科创(或信息学)笔试、面试以信息技术学科相关内容为主。科学类特长生术科成绩由科学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测试内容以初中科学相关内容为主。
1.科创类:术科成绩占50%,中考总分成绩占50%。
2.学校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总分相等,以术科测试成绩高优先录取;如遇术科测试成绩相等,以学业考试成绩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最终以“招生平台”录取规则为准。
3.7月1日“招生平台”公布科创类术科测试成绩。
联系电话:0579-82291000,
82282566,82282403。
本招生办法的解释权在浙师大附中课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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