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获得科学素养大赛金华市一等奖的市区考生,具有金华一中科学素养特长生的报名资格。
2.获得信息素养大赛金华市一等奖的市区考生,具有金华一中信息素养特长生的报名资格。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市区考生,具有金华一中其他特长生的报名资格。
(1)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八名的考生或团体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其以上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考生已确定不参加统一类体育特长生测试报考)。
(2)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艺术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的考生或取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3)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科学素养大赛、信息素养大赛市一等奖的考生;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为有效,其中第(3)条中非团队项目两人及以上的获奖,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获得科学素养大赛金华市一等奖且在“招生平台”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以参加科学素养特长生术科测试。考生于6月29日7:50前到学校,凭中考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术科测试,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按规定参加测试的,将不再安排补测。测试地点在金华一中校内。测试方式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2.信息素养特长生测试。
获得信息素养大赛金华市一等奖且在“招生平台”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以参加信息素养特长生术科测试。考生于6月29日7:50前到学校,凭中考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术科测试,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按规定参加测试的,将不再安排补测。测试地点在金华一中校内。测试方式及相关要求见附件2。
3.已确定不参加统一类体育特长生测试报考的体育类和艺术类特长生,以及不参加科学素养和信息素养特长生术科测试的科技类特长生(统称为“其他特长生”)不组织术科测试。
2. 参加信息素养特长生术科测试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人数为5人。被录取的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金华市区普高线。
3. 已确定不参加统一类体育特长生测试报考的体育类和艺术类特长生,以及不参加科学素养和信息素养特长生术科测试的科技类特长生(统称为“其他特长生”),在报名成功的考生中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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