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我校2024年继续在湖南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计划性质为国家任务计划,不在《湖南高考指南·高校招生计划》中公布,以追加计划方式单独公布。招生计划为500名,详情见下表:

中南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

按照大类招生的,学生进校后按大类培养、参与大类内确认专业,可以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按照专业招生的,学生进校后按大类培养、不参与大类内确认专业,可以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物理G类、H类学生入校后不能转换专业)。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24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且高考成绩(含全国性政策加分,以下同)达到湖南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方式

考生必须同时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报名系统和湖南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报名,专业志愿信息以“中南大学招生在线”报名系统为准。

1.“中南大学招生在线”报名系统

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626日8:00至627日23:00登录“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网址:https://zhaosheng.csu.edu.cn/)在“综合评价录取报考系统”中报名,按照系统的要求,真实、细致地填报信息,凡信息填报错误或不完整、不真实的,一律无效。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报考和信息修改。

考生根据我校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的“综合评价录取报考系统”中填报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类别,不能兼报,兼报考生的报考信息无效。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2. 湖南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

报考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务必于6268:00627日17:00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在“本科批特殊类型”志愿栏中填报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专业(专业代号“999”),未填报该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核和录取。

四、考核程序

1. 资格确定

考核资格按照专业组类别分别确定,原则上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招生计划的2.5倍,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的人数、考核资格线(高考成绩)和具有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7月3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上公布,同时发布有关考核通知。

2. 现场报到

报到时间:74日、75

报到地点:中南大学新校区

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的收费标准,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考核的考生需缴纳考试费200元/人。考试费一旦缴纳,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概不退还。考生报到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准考证。

3. 考核

考核时间:7月5日、7月6日

考核地点:中南大学新校区

考核采用站点式面试,主要包括公民素质、科学思维、人文素养、人际交往、创新想象、个性特长(物理H类为英语能力)等六个方面。每个方面对应一个站点的考核内容,每位考生须参加6个站点的考核,每个站点的考核时间为5分钟。

考核评价采用等级制,设A+AA-B+BB-CD八个等级,A+的权重分值为19分,A的权重分值为18分,A-的权重分值为17分,B+的权重分值为16分,B的权重分值为15分,B-的权重分值为14分,C的权重分值为12分,D的权重分值为10分。各站点考核评价等级折算分值之和为面试考核成绩。

面试考核成绩与高考成绩之和构成综合评价成绩。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原则

1. 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招生计划和考生的专业志愿,分类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物理类依次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历史类依次按照面试考核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的优先顺序确定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资格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1.5倍。

对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分类别按招生计划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物理类依次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历史类依次按照面试考核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的优先顺序。

2.专业确认原则:获得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物理类依次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历史类依次按照面试考核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再按考生填报的顺序确定专业,无专业志愿级差。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3. 录取工作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具有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我校将于7月9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布综合评价拟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湖南省本科提前批次结束后投档录取。被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考生,则不会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则不能录取到其他学校。未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参加本科批普通志愿及后续批次的录取。

六、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邮箱:admis@csu.edu.cn

七、监督机制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接受中南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31-88830637

八、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国家如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

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4617

本文转载自官方网站,本文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