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3〕4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3〕18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2023年高中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招生计划人数:6人。
(二)招生范围: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五区初三应届毕业生4人;除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五区以外的石家庄所辖县区初三应届毕业生2人。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一)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二)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或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
(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三、自主招生选拔及录取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6月23日至6月24日(每天8:00至20:00)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net.cn/)点击“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名学生只允许报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
(二)资格审核
6月25日、26日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生的报名信息和自荐材料,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要求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名单,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和面试,初审结果于6月26日公布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学生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测试。
(三)选拔办法
1、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中考准考证、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到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考试科目:数学、语文
考试时间:6月27日上午9:00—11:00
2、面试
学校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面试时间为6月27日下午至6月28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面试主要采用专家现场问辩或学生小组辩论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和实践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考查学生情感、态度及价值观方面的素养,面试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四)录取
1、根据“测试”和“面试”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拟录取名单于6月29日12:00之前在学校网站和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可于7月1日上午12:00之前向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7月1日下午16:00之前予以回复。
2、7月2日,拟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及家长与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签署自主招生志愿书。
3、中考成绩公布后,对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100分的拟录取学生,学校予以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学生学籍注册等相关手续随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统一办理,享受统招生待遇。被录取学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录取学生名单上报石家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4、 7月3日,被录取的学生携带有关证件到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使自主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成立2023年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咨询服务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文苑街42号
公示网址:http://www.sjz42.com
咨询电话:0311—67697982、0311—67902888
监督电话:0311—67697666
五、附则
本方案及本方案的未尽事宜、有争议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归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3〕4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3〕18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2023年高中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招生计划人数:6人。
(二)招生范围: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五区初三应届毕业生4人;除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五区以外的石家庄所辖县区初三应届毕业生2人。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一)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二)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或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
(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三、自主招生选拔及录取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6月23日至6月24日(每天8:00至20:00)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net.cn/)点击“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名学生只允许报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
(二)资格审核
6月25日、26日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生的报名信息和自荐材料,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要求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名单,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和面试,初审结果于6月26日公布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学生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测试。
(三)选拔办法
1、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中考准考证、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到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考试科目:数学、语文
考试时间:6月27日上午9:00—11:00
2、面试
学校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面试时间为6月27日下午至6月28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面试主要采用专家现场问辩或学生小组辩论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和实践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考查学生情感、态度及价值观方面的素养,面试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四)录取
1、根据“测试”和“面试”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拟录取名单于6月29日12:00之前在学校网站和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可于7月1日上午12:00之前向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7月1日下午16:00之前予以回复。
2、7月2日,拟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及家长与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签署自主招生志愿书。
3、中考成绩公布后,对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100分的拟录取学生,学校予以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学生学籍注册等相关手续随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统一办理,享受统招生待遇。被录取学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录取学生名单上报石家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4、 7月3日,被录取的学生携带有关证件到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使自主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成立2023年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咨询服务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文苑街42号
公示网址:http://www.sjz42.com
咨询电话:0311—67697982、0311—67902888
监督电话:0311—67697666
五、附则
本方案及本方案的未尽事宜、有争议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归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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