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三)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招生对象
报名参加2023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高研实验班招35人(拟全省招19人,文昌市内招16人)
(三)招生条件
高研实验班:学习成绩优异者;参加市县级及以上科学类及科技类竞赛获奖者;能够证明具有创新能力与潜质且具有较强求知欲。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其法定监护人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2日—通过微信“扫一扫”二维码(见下图),填写并提交特色班就读的学生信息登记表,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报名。
2.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项目,不得兼报多个项目。
(二)报名所需材料
高研实验班:提供学习成绩优异证明文件,参加市县级及以上科学类及科技类竞赛获奖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具有创新能力与潜质的材料。
(三)资格审核
2023年5月15日起,线上审核报名我校特色班的考生报名材料,确定参加特色班招生专业测试的学生名单,并于5月17日前电话通知考生。
(四)素质水平考察
5月20日(周六)上午,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和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参与心理素质测评及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一天。
1. 测试时间:5月20日(周六)上午8时开始
2. 测试地点:文昌市文城镇航天大道189号清华附中文昌学校
3. 测试科目、内容、要求
(五)合格认定
1. 高研实验班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综合素质测评水平总分,学校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水平和心理素质测评合格的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名单。
2. 如出现合格人数低于招录人数,按照合格人数录取。
(六)合格公示
合格名单于6月5日至6月7日公示3天。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到校或拨打学校咨询电话陈述意见。学校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拟录学生名单
2023年6月8日确定合格学生名单,并告知考生。
五、拟录学生志愿填报
学校对拟录取学生进行告知,安排专人指导考生进行志愿填报,学校根据海南省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后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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