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符合《关于做好 2024 年桂林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 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在市区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3.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C等以上(含 C 等)。
4.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在我校2024年统招生最低录取资格等级以下三个等级以内,但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年公布的统招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等级。
(2)参加科技类竞(比)赛,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创者。
(3)有关发明创造获得国家认可的个人专利。
以上各类比赛指由设区市以上(含)政府举办、设区市以上(含)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与其他行政部门共同举办的比赛。其中,体育比赛仅限于政府举办的全国、全区、全市运动会,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中学生运动会, 自治区体育局举办的年度锦标赛,市教育局和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全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艺术比赛仅限于市教育局举办的校园文化艺术节、童声合唱节,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书法、绘画仅限于市教育局举办的现场书法和绘画比赛。
上午: 8: 00——11: 30
下午:15: 00——18: 00
2.体育集体项目参加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主力队员证明。
3.综合素质评价表(原件)。
4.提供有学校盖章的全市模拟考成绩证明。
5.《2024年桂林市直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长生)录取审批表》。(点击下方链接进行下载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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