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招收符合2023年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80名。
1.初三阶段联考或区统考综合成绩优异;
2.初中阶段在航空航天模型、机器人、无人机、科技创新课题研究、科技制作、科技小论文、各学科以及现场作文等比赛(竞赛)中获区级或以上奖励;
3.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联赛区级二等奖或以上奖励的;初中阶段获市级(含市级)以上无线电测向比赛二等奖或以上奖励;
4.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有志于创新科技、国防科技、航空航天等专业方向。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参加佛山市各区初三统考个人成绩;
2.初中阶段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最多三项即可)。
【备注】纸质材料需扫描或拍图片上传,电子图片大小不超过1M。以上报名材料应该清晰、真实,原件待学校通知时再提交核查。
1、学校将对报名学生资料进行全面审核,综合评定筛选出最终参加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的学生名单,并确认“审核通过”。
2、学校将在三水中学微信公众号公示参加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的学生名单,学生亦可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查看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2.地点:三水区三水中学(三水区云东海观光大道11号)
3.凭证:学生个人身份证和入场证
4.具体自主招生评价科目、分值及时间安排:
查询:我校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结果将在综合评价结束后5天内对考生公布,届时学生可登陆我校微信公众号招生系统,查询个人的综合评价结果,如对结果有疑问可申请复核。经核验无误后,学校将在中考结束后7天内将全体考生评价结果上传到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
5.综合评价过程启用视频监控录像。
(1)录取学生综合表现评定须达到B等级(含B等级)以上。
(2)根据我校有效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中考文化科成绩(不含加分)平均分下调60分,划定我校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注:“有效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是指已完成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和确认,且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我校综合评价考核)。符合控制线上考生按我校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我校招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综合评价结果相同,则采用“佛山市中招录取同分比较原则”优先者录取;未能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2、学校未完成自主招生计划自动收回,转为我校普通生计划在后续批次招生录取。录取结果将由我校予以公布。学校将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公布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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