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范围
2023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为68个,其中招收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计划不超过10个。
我校面向全市进行自主招生。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加我市中考报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广州市户籍的考生(含政策性照顾学生)或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
(三)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5门录取参考科目成绩等级须达到5C及以上。
(四)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一贯优秀并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方面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初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通过专题演说、成果展示、应变反应等方式,主要考察学生在思想政治、心理素质、思维能力、科技特长等方面的能力。确定综合能力考核名单。
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过程详细记录。考核按100分制评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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