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六高级中学是广东省一级学校,东莞市品牌学校,积极践行“自主、和谐、共同发展”的办学理念、“臻善致远”的校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也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办学效果显著。根据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东莞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行政会研究,特制定2022年东莞六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
1.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如葆
副组长:张福利 李天才 黄少卡
组 员:陈飞龙 杨琼洲 朱浩林 邹红 林铃 陈自贤 马锋 刘帅
钟振宏 杨凝 黎清万 刘翰林
2.学校纪检组
组 长:林铃
组 员:袁嘉琪 朱楚妍
二、2022年东莞六中自主招生计划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健美操、网球、排球、声乐、器乐、信息学编程、科技创新等项目方案的附件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报考条件,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初三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自主招生。各项目报名要求符合的条件如下:
特别提醒:若报名考生数量较多,我校将根据上述要求,审核、对比报名资料后对考生的综合条件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进入校考。详见本方案第五点内容。
四、报名办法
考生于6月2日至6日统一登录东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s://dgzk.dgjy.net)进行自主招生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压缩包,每个学生最多可以报一个高水平项目和一个学校自定项目,但两个项目必须是同一类项目。
为方便学校审核资料,同时避免后期报名系统关闭前网络塞车导致报名不顺畅,请考生尽可能在6月2日至5日内完成报名。
五、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后,我校于6月2日至7日在中考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资料审核工作。
特别提醒:若报名考生数量较多,我校将根据发布的招生方案要求,审核、对比报名资料后对考生的综合条件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进入校考。资格审核过关(即可以参加校考)的数量,原则上健美操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5倍(高水平25人、自定项目20人),网球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倍(15人),排球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倍(15人),声乐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倍(12人),器乐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倍(12人),信息学编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倍(12人),科技创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倍(12人)。
按上级文件要求,若入围校考的考生人数未达到该项目招生计划数的2倍,则同比缩减招生计划(如原招生计划数为4人,入围校考人数为7人,7÷2=3.5,取整后为3,则需要将招生计划压减为3人)。
资格审核完成后,于6月8日至10日在“东莞六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拟入围校考的考生名单,6月11日公布入围校考的考生名单。考生也可登录中考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获得校考资格。我校也将另行通知入围校考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校考。
六、考试组织
学校招收高水平项目类及学校自定项目类特色发展学生,均要先组织校考,再提出推荐参加市考名单。校考由各校组织,市考由市中招办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
1.校考。
高水平项目校考在6月12日进行,学校自定项目校考在6月13日进行,具体考试时段、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入围校考的考生。
校考的考核标准,详见东莞六中各项目招生方案。
我校成立测试评审工作小组(外市专家、本市外校专家和本校专家三部分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本校专家不得多于2人)对考生进行测试评审。有相同招生项目的学校可进行多校联考,由联考学校联合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市中招办备案同意后,联合组织测试评审工作,成立联考测试评审工作小组(外市专家和联考学校专家两部分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各联考学校专家1人,外市专家不得少于联考学校专家)对考生进行测试评审。
测试评审全程录像。所有现场考试、评分、审议的录像、公示的相片等材料,由招生学校保存不少于3年。测试评审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经考生签字确认,由我校根据该项目招生计划数1:1.5的比例(四舍五入)提出推荐市考名单,于6月14日至18日在东莞六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后报市中招办。
2.市考。
由市中招办制定市考工作方案,统筹将同一类的高水平项目及学校自定项目合并进行测试评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建立由外市专家构成测试评审专家库,每个项目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名专家组成该项目的市考测试评审组,考试现场抽签决定组长1名,组员5名。组长负责组织和监督,不参与评分;组员负责对考生进行测试评审。测试评审全程录像,所有现场考试、评分、审议的录像、公示的相片等材料由市中招办保存不少于3年。测试评审结束后,现场公布市考成绩,并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自然日。
高水平项目市考和学校自定项目市考初定7月3日统一安排进行,具体考试时段由市中招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安排并通知考生。高水平项目市考成绩及学校自定项目市考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满分100分),未达市考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市考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由市中招办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公示市考成绩。
七、录取办法
(一)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投档录取:一是中考成绩分数不低于校定录取分数线,二是市考成绩分数不低于市考合格线,三是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低于C等级。
(二)市中招办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含加分)和市考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后,按照相应权重比例合成总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合成总分相同,先按市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后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体育、艺术类权重为中考成绩占50%,市考成绩占50%;科技、信息技术类权重为中考成绩占70%,市考成绩占30%。
(三)以高水平项目优先录取为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各学校自主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并入第一批次招生计划。
(四)正式录取。中考成绩公布后,市中招办对市考成绩公示无异议并达到校定录取分数线、市考合格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的特色发展学生进行提前批次录取,录取结果与普高第一批录取结果同步公布,并由市中招办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保障与纪律
(一)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市中招办成立中考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德育与体卫艺科、招生考试办公室、教研室及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对全市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学生自主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督查。学生、家长、教师和广大社会人士对自主招生考试中认为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异议的,可向市中招办反映,咨询、监督、投诉电话:23126162(招生违纪)、23660823(党风廉政纪律)、28330813(考试组织)、23126130(体育类报名)、23126139(艺术类报名)、23126177(科技信息技术类报名),市中招办将及时受理和反馈。
(二)东莞六中成立学校纪检组,接受学生、家长咨询、投诉。联系人:袁老师、朱老师;办公地点:东莞六中办公楼三楼办公室;投诉及监督电话:23382338。
九、防疫工作
各招生学校在测试评审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细化疫情防控工作流程,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要求全体考生、评审专家、考务人员申报14天健康情况,查验行程卡和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引导考生不聚集、不扎堆、保持1米以上间距,加强考场通风、消毒。
如有变动,以上级最新防疫工作要求为准,我校将另行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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