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第一中学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方案发布

一、招生对象和人数

(一)招收对象:具有家国情怀、志向远大、品学兼优、素质全面,在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方面突出的石狮市2023年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面向石狮市招收40人

说明: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大于或等于80人,按照原定自主招生计划数开展。因考生缺考等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少于80人,自主招生实际计划数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二分之一计算(出现小数点的,不四舍五入,去掉小数点后取整数),简称“实际计划数”,剩余招生计划数调入统招批次。

二、报名条件

(一)在石狮市参加2023年中考报名且具有石狮市学籍(以电子注册学籍为准)的初三应届毕业生;

(二)学习成绩优异,在数学、物理学科具有特殊学习天赋、学习潜能的学生。

三、综合素质测试

(一)测试时间:7月3号

石狮市第一中学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方案发布

(二)考试内容及分值:

语文科满分100分,数学科满分150分,英语科满分100分,物理科满分100分、化学科满分50分,总分满分为500分。笔试考试内容以初中课程内容为主,适当增加学科拓展性内容,主要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测试地点:石狮市第一中学(具体考场考试之前在学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四)考生需携带中考准考证、考试用品,按相应要求参加综合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按中考考试标准执行,考试期间全程录音、录像。

四、录取程序

(一)预录取。学校在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2天内公布成绩及位次,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自主招生实际计划数(见上面说明)的 1:1.2 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公示无误报送石狮市教育局审批后于7月12日10:00前报泉州市教育局备案。

(二)录取。待中考成绩公布后,入围预录取的综合类考生在中考投档分达到泉州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考生中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出现末位同分时,按中考考生投档位次依次录取(说明:当投档分相同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据以下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投档位次:①数学成绩;②语文成绩;③物理化学卷面成绩总和;④英语成绩),录满为止。

若入围预录取考生数未达到规定的1:1.2比例,则在中考成绩达到泉州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按不超过入围预录取考生数70%录取(出现小数点的,不四舍五入,去掉小数点后取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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