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数
计划招生40人,其中面向石狮招生35人,面向除石狮以外的泉州其他县(市、区)招生5人。
二、培养模式
高一入学全部编入博雅班培养。学校以“外语突出,文理并重”的办学特色,致力于培养具有“中国灵魂,世界胸怀”的国际性复合型人才。
三、报名条件
(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具有泉州市(含下辖的各县市区)学籍并参加2023年泉州中考报名的应届毕业生。
2.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对学习外语具有浓厚的兴趣。
说明: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报名,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招生流程
(一)志愿填报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在6月27日8:00至7月1日18:00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zzxt.qzedu.cn)填报提前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选择“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学校代码:7921),再选择“综合类”。请正确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未填报志愿的考生将无法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及预录取。
(二)综合素质测试
1. 准考证获取:考生请扫描文末学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并关注,届时根据公众号通知从学校官微下载并打印“自主招生测试准考证”。
2.测试科目及时间:
3.测试地点: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后续学校公众号将会公布考场安排,请关注并耐心等待)。
4.测试内容:在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拓宽加深,凸显英语学科素养,重在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及综合运用能力。
5.分值计算:英语满分110分、语文满分90分、数学满分100分、物理满分60分、化学满分40分,总分400分。
6.注意事项:考生须持“中考准考证”和我校“自主招生测试准考证”参加测试。
(三)录取办法
1.预录取:我校在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2天内公布成绩及位次,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别按面向石狮和面向石狮以外县(市、区)的自主招生实际计划数(见上面说明)的 1:1.2(如按1:1.2测算出报送人数存在小数点情况则向上取整,如出现最后一名并列的情况则同时报送)。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公示无误后报送石狮市教育局,经石狮市教育局审批后于7月12日10:00前报泉州市教育局备案。
2.正式录取(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实施):
(1)我校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条件:
省级统一考试的英语、数学、物理三科等级均应达到A等级。
(2)待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中考投档分达到泉州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我校自主招生最低录取要求(见上面条件),按考生中考投档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录取面向石狮以外县(市、区)考生,如果录取人数没有超过实际计划数,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直接调入本校统招批次计划数;第二,录取面向石狮的考生。如果出现末位同分时,按中考考生投档位次依次录取(说明:当投档分相同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据以下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投档位次:①数学成绩;②语文成绩;③物理化学卷面成绩总和;④英语成绩),录满为止。
若面向石狮或面向石狮以外县(市、区)的入围预录取考生数未达到规定的1:1.2比例,则在中考成绩达到泉州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我校规定最低录取条件的前提下,按不超过入围预录取考生数70%录取(出现小数点的,不四舍五入,去掉小数点后取整数)。
所有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被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确认后,不再参加后续中招批次的录取。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名额将依序转为学校统招批次计划数。正式录取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未被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该生按其志愿和成绩参加后续中招切线录取招生。
根据泉教中﹝2023﹞2号文件精神,各校均不得重复录取已被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网上录取的学生。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不能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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