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具有北京市户口、丰台区学籍在读初中三年级学生。
2、身体健康、思想品德端正、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综合素质。
3、在科技方面志趣坚定,热爱生命科学,具有相应的生命科学素养、技能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人数3名。
三、招录流程
1、咨询时间
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咨询电话:83884109 83844637转8097。
2、报名时间
有意向报考我校科技特长生的考生须在2025年5月14日下午15:00-17:00到我校高中部办公楼一层书吧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2)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3)报名简历(包含中考报名号、成绩、与生命科学素养、技能相关的个人情况介绍等信息)
备注: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校园,有老师引导考生按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家长不允许进入学校。过此时限视为逾期。
3、材料审核
我校招办于5月16日前完成材料审核,按照不超过科技类特长生计划数的1:1.3确定初审名单,并上报参加区级统一测试名单同时告知学生。
备注: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准确无误,如果有虚假、错误信息取消报名资格。
4、现场确认
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于5月16日下午16:30-17:30,到我校办公楼一层书吧领取区级测试准考证。
5、区级测试
审核通过的考生于5月25日(周日)上午8:30-11:30(以区教委公布测试时间为准)凭准考证到北京市第十二中学参加区级科学素养及科学技能测试。
6、测试结果
考核裁判根据考核标准对考生进行打分,承办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经区教委审议拟认定合格名单。专业测试合格名单以现场测试专家评委打分结果为准,未参加现场测试的视为主动放弃专业测试,不再安排补考;不得以既往比赛获奖或成绩作为现场测试成绩或认定合格的依据。
审议通过后公示(6月6日前)。
7、录取
(1)通过专业测试的学生,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和相关项目的招生计划,参照北京市招生政策要求,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 经测试合格的特长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将我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学校录取。
四、其他事项
1、学校高度重视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确定专人负责。
2、学校严格遵照市、区教委工作要求、程序和时间执行招生工作;
3、报名当天请按要求时间,持上述相关证件及报名表入校;
4、以上发布招生流程只涉及学校及考生直接相关部分,其他信息以丰台区教育委员会发布的相关文件通知为准。
※信息来源:北京市第十中学官网
本文转载自北京市第十中学官网,本文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