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 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教〔2023〕9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学校自主原则。
3.学生自愿原则。
4.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生类别及计划人数
1.科技类: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电脑机器人,共15人。
三、报名条件
1.2023年合肥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2.符合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3.同时符合多项报名资格的仅限报考一项,不得兼报。
咨询电话:0551-62899589(合肥四中)
四、报名资格
(一)科技类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五、报名程序
请具备以上条件的考生及家长于6月18日至20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合肥四中现场登记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办理。
1.报名地点:合肥四中景贤书院一楼(由迎淮路北门进入)
2.报名时间:每天8:30至17:00
3.所需材料:①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获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可从教育主管部门网站下载);③中考准考证或理科实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合肥四中202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一式一份(须将本方案“附件”填写打印,贴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1张,初中毕业学校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合肥四中将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将于6月22日在合肥四中校园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考核及认证
(一)科技类
今年科技类不再组织专业考核,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所提供的证书及其它实证材料进行审核,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认定为专业合格。
七、考核合格公示
6月29日,在合肥四中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自主招生专业考核合格名单。
八、志愿填报
凡获得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考核合格学生,均须填报我校提前批次志愿;凡具备报考资格而未填报我校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备多种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提前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否则无效。
九、录取
按照我校2023年自主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志愿按中考总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所有自主招生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普通高中录取的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十、几点说明
1.现场考核时,请务必携带中考准考证。
2.凡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凡在自主招生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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